(相关资料图)
2023年5月31日早盘前,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5月4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2年12月27日,新亚制程发布《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新亚制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新亚制程股民索赔的条件暂定为:1)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新亚制程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2)2023年5月30日收盘之前买入新亚制程股票,且在2023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李修蛟律师团队提示,投资者索赔登记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联系方式等。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中公安防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2005074号-18 联系邮箱:5855973@qq.com